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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存莲 黄存莲(1912~1984),洋县龙亭镇高家沟村人。1954年,她担任龙亭乡调解委员会主任、人民陪审员后,善于学习党的政策和各种法律条文,与其他调解员一道为群众调解纠纷。由于她的辛勤工作,5年间,有30对反目夫妻和好,防止和避免了26起纠纷、矛盾的激化。1959年4月,出席陕西省第一次政法、公安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是年5月,又出席全国政法、公安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并获得证书和勋章。得到荣誉和奖励后,她更加热爱调解工作,尽管年岁日增,身体衰弱,但仍一如既往地为调解民事纠纷而努力工作。近30年间,共调处民事纠纷1300多起,为增强人民内部团结做出了贡献。1984年病故。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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