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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杰 吕志杰(1897~1979),洋县戚氏乡吕家村人。出身贫穷,旧社会深受压迫与剥削。解放后,他积极参加反霸减租运动,组织领导群众斗争杨再宫、白启锐、白九龄等恶霸地主分子。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人民政府号召参军,部分群众有顾虑,他首先动员自己的儿子吕洪涛报名应征,带动全村8名青年参军。1951年2月,他带领20多名农民由洋县运送公粮到城固,缴粮过秤时多出40公斤,他将多出的粮食担回交给洋县粮库,事迹被《南郑报》登载。 1951年秋,志杰被选拔为洋县人民法庭农民审判员。他努力学习,大胆实践,通过审理不法地主破坏土改的案件,创造性地运用“游行审判、流水质证”的方法,打击不法地主破坏土改的罪恶活动。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年3月,出席西北地区司法工作座谈会,并作经验介绍。当时的《西北司法》登载了其模范事迹,西北人民出版社以《人民审判员吕志杰》为题,出版小册子在全国各地发行。 1952年4月,志杰被任命为县法院审判员。他在审判案件过程中,注意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审判原则和走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1958年5月,他到华阳山区就地办案,一个月即办结刑事、民事案件19件。后来在法院做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不论时间早晚,不分上班、下班,都能及时接待,虚心倾听群众意见,千方百计地解决群众的困难和正当要求。 志杰不但工作认真负责,甘当人民公仆,而且能严格要求自己,吃苦耐劳,乐于助人。一次,他参加义务劳动,去35公里以外的阳坪山区担炭,返回时路过本村,发现农民吕维刚家失火而家人劳动未归,他放下炭担,奔上前去,冒火抢救出床上不满周岁的婴儿,又组织群众救火,才未酿成更大损失。 1959年4月,吕志杰出席省政法、公安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是年5月,又出席了全国政法、公安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1979年病逝。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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