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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维一 宋维一 (1882~1965),字纯儒,洋县戚氏乡戚氏村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考入西安陆军小学,三十四年升入陆军第三中学。宣统三年(1911)响应辛亥革命,在西安参加起义。民国元年(1912)回县,创办“国学专修馆”,用新的教学方法向学生讲授语文、数学,后调任书院学堂教师、校长。他治学严谨,不准学生吸烟、赌博。 民国8年(1919),宋应原陆军中学同窗之约,任陕西陆军第三旅五团少校副官。11年辞职返县。12年,又担任书院小学校长,重视整顿校风,主张“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以“有德、有才、有用”为校训。 民国18年(1929),宋和县教育局长阎应时等,在县文庙创办洋县初级中学,解除了本县学生到外县上中学的困难。22年,洋县中学被政府当局勒令停办后,他同张金海等人成立“同善社”,做社会救济工作。其后,以同善社名义捐资兴学,创办同善社小学(后改名青阳街小学),32年设高小班,改名洋县私立养正小学,并一直担任校长职务。他注重道德教育,经常向学生讲解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在教学上他强调学生做到:语文熟读背诵,数学熟记公式,理解定理。该校毕业的学生,大都品学兼优。 解放后,宋历任洋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民代表,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在职期间,工作勤恳,生活俭朴,孜孜不倦地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常以“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为座右铭,自勉又勉人。1965年病逝。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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