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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懋昌 杨懋昌(1889~1959),字勉初,洋县戚氏乡七眼泉村人。青、少年时期,先后在洋县书院、汉中联中、苏州垦殖学堂、上海大同学院、北京大学读书。民国7年(1918),北京大学法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8年,受“五四”运动的影响,参加“共进社”,编辑《共进》周刊,抨击封建专制,宣传民主政治。此后,历任西(安)~潼(关)公路督修委员,南郑(今汉中地区)地方法院书记长官、长安地方法院推事(审判官)和豫南税务所所长职务。民国28年至34年(1939~1945),任洋县财务委员会主任。其时,群众反映,自27年土地陈报后,本县田赋成倍增加,农民终年辛劳不得温饱。他为解民苦,亲自赴省陈述,请求复查地亩等级,减征赋税,以安民心。经省财政厅批示,准许复查,合理减税。复查后,全县减去赋额2.8万元,减少赋粮150万公斤。35年,调任安康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后。察知安康县政府一国民党员,伙同姘妇害死其妻,并将尸体投入井内,制造自杀身死的假象,受到国民党党、政当局的庇护,长期逍遥法外。杨不畏权势,排除阻力,积极组织侦破,真象大白后将罪犯逮捕判刑,声誉大振。当时的《安康日报》以“杨首席检察官执法如山,铁面无私,严惩罪犯,大快人心”的大字标题报道。 解放后,杨勉初诚心拥护中国共产党。1950年初,他积极响应人民政府号召,将自己珍藏多年的一些文物(其中包括宋、明、清等朝代的5件珍贵器皿)献给国家。是年春,被选为洋县各界人士代表大会代表。其后,又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县政协委员。1959年因病去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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