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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琴南 黎琴南(1904 ~ 1972),名光霁,字晴岚或琴南,宁强县城北关人。出身仕宦家庭,留学苏、德,解放前后,在国内、香港历任教授,曾是中共地下河南省临委书记。 1915年,琴南随父去闽任所。护国战争爆发,家迁上海,入复旦大学读书。“五四”运动前后,曾与进步同学组织“中华学社”从事新文化、新思想的宣传,参加青年进步组织“励志会”。暑假中去镇江与曹阳功等从事拥护广州革命政府活动。母恐在外肇事,将其找回,而黎激情奔放,志在革命,终于冲破家庭阻力,于1924年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是年冬,黎自西安回宁羌。时,县有豪绅把持县政,侵吞地方赈款,民怨载道。黎挺身而出,联络进步学生王述维、王述绩等多人清算赃款,大闹县府。彼等恼羞成怒,诬黎等图谋不轨而逮捕。黎父打通关节,始获释。其后,父迁任河南西华县长。黎遂往返于河南、西安之间,为革命奔走。 “五卅惨案”后,全国反日怒潮风起云涌,黎在西安担任陕西省各界雪耻会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长、省学生雪耻会主席、省工商学联合会主席。与进步社团“共进社”、“进步社”和革命人士魏野畴等一起致力于革命宣传。1926年,黎在西安由雷晋笙、吕佑乾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雷主办的《陕西国民日报》社任编辑。年底,国民革命军围困西安,西北军杨虎城与李虎城严防固守,两军对峙,形势危急。黎在冯玉祥部与张振武共事密洽,闻讯后星夜兼程,绕道回西安,参与调停。翌年春,黎任国民联军驻陕总部政治宣传团主任、国民党西安市党部执行委员兼宣传部长。6月,黎任西北人民慰劳宣传团团长兼党团书记,赴河南慰劳北伐军。7月去武汉,下旬被党中央派往河南工作。时,其父令黎携巨款5000元上缴河南省财政厅。黎将款尽作革命活动经费,其父去开封找黎索还,党组织只能以50元偿付,一气之下遂弃职回西安,未几病逝。 1928年,黎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机关报《猛攻》编委会主任,兼豫中特委书记。夏,省委组织遭到严重破坏,黎同常委徐兰芝等人组成临时省委,黎任省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党团会议。年底 ,黎任河南省地下党组织部长,以“六大”精神,整顿省委组织,并同常委刘明佛等人先后赴沪向中央汇报工作。 1929年,党中央派黎赴苏联莫斯科入中国共产主义者劳动大学学习农业经济。次年,转入列宁学院学习 因托派问题,受王明打击,后离苏去德,为柏林大学经济研究院研究生。1931年回国。 1933年,黎在北京被国民党行辕逮捕,后为陕西省主席杨虎城保释,至西安创办西安高中,自任校长,是“左翼作家联盟”陕西负责人,常在《民众周报》发表文章,抨击时政。西安事变后,国共第二次合作,黎以无党派民主人士身份,被国民党政府聘为重庆军事政治设计院设计委员。 1940年初,琴南返县。翌年,参加“全县经济调查团”,历时3月,足迹几遍全县,归来写成近1 0万言的《宁强县经济调查报告书》,是宁强经济建设的可循资料。 1942年,兴建宁强中学,琴南为建校委员会主任委员,苦心孤诣,操劳谋划,还慨然捐出自己老坟园的百年大树作为学校礼堂栋梁。校成,琴南不远千里聘请名师来校任教,还在家乡兴办“嶓冢制革厂”、“裕南造纸厂”,开发实业,事功灿然。 1945年初,宁强县奉命组成临时参议会,黎任议长。同年,在修建汉中飞机场“特种工程”中,琴南与县长高自振总揽其事,人皆服其公能,工峻事善,节余黄金500两。这笔钱除用于本县公益、建桥、凿井便民外,还给高中以上旅外学生作奖学基金。同年8月底,抗战胜利,琴南以战久民疲,急需休养生息,主持召开临参会与县机关联席会议,首先提出:今后县事以停、减、缓、免四法处理,决议减免地方款25%。上司有异议,黎风尘仆仆专程赴省力陈县况,终获认可。9月,住宁强十八陆军医院伤兵为争井水,围攻殴打宁强中学师生,激起民愤。琴南闻讯后,只身入重围,救出校长和教师等人,同时向院方提出严正抗议,据理陈词,迫使医院公开向校方陪情道歉。10月,县临参会改选为参议会,因琴南早有共党嫌疑,素为当局所深忌,选举前,大设沟堑,逼黎下台。黎胸怀坦荡,声言:“能有造福地方者舍我亦善,个人进退出处,决不萦怀。”乃先避走乡下,继去西安。1946年在《西安报》上揭露宁强县选举舞弊丑闻,触怒祝绍周,下令通辑,琴南乃飞往香港,先后在达德、拔萃两学院任教授。 1949年10月,新中国刚一诞生,琴南欣然回国,先在北京华北革命大学学习,次年到西北农学院农经系任教授。同年冬,任抗美援朝西农分会主任委员。1952年“三反”时,黎与几名教授对院党委处理一贪污案提出弹劾而受到严厉批判。不久被捕管训。1954年,因托派问题以“历史反革命罪”判刑8年。琴南在狱中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减刑两年。1957年,因病假释,获准去湖南长沙医学院依傍儿媳朱晓霞生活。文革中多次被抄家、揪斗,受尽摧残。1972年6月,身老病危在沪就医,死于手术中。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撤销原判,恢复名誉。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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