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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甲三 刘甲三(1900~1952),名鼎锡,字甲三,宁羌县城人,是本县早期革命先驱之一。甲三出身富绅家庭,少时就读于汉中联中。民国14年(1925)转入西安适道中学,加入国民党。因其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活跃,当选为西安学联代表及学联委员,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不久加入共青团。15年(1926)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陕甘区委候补委员和共青团区委候补委员。16年(1927)曾入中山学院学习,任《国民日报》总编、中共地下党西安碑林区委书记。 同年,甲三又被派往湖北大冶黄石岗参加鄂东暴动失败,急返西安。秋,地下党设立陕南特委,任命刘甲三为特委书记兼团特派员。甲三到达汉中,与陈宇霆、赵勃生等建立城固、南郑两县党支部。10月回宁羌,同共产党员王朴公、周奋扬等7人,在金家坪陈汉清家秘密建立中共宁羌支部,甲三任书记,在县城一带开展活动,创办光华复习学校,在青少年中传播革命思想。同时利用当地群众组织“孝义会”作掩护开展农运。17年(1928)3月,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遭破坏,全省各地大肆搜捕共产党人,刘甲三潜往成都,化名刘杜军,在川军任职避难。 民国18年(1929),甲三返回宁羌,谋事不遂,乃去汉中,欲重建党组织,因形势严峻未成。后相继在国民党南郑县党部、冯玉祥军张维玺部以及第五师范任职。国民党整党肃反中被解聘,回县任清乡局副局长。21年(1932)去西安,任中学教师。在此期间,参加“西北左翼教育者联盟”,主编《西北教育》,常属文针砭时弊。当局欲加逮捕,由于事先获悉,潜回宁羌。22年(1933)被县政府察觉,以宣传共产主义、危害地方罪名将其逮捕,押送南郑肃反委员会受审。在国民党的威逼和家人苦劝下,刘甲三写了脱党声明。 此后,任《南郑日报》、《汉中日报》编辑,并在女子师范任教。刘虽已脱党,但他倾向进步,向往革命的思想终未就此泯灭。当听到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的消息,喜不自胜,欣然与挚友言:“马列主义必然胜利,中国革命必然成功”。26年(1937)初,驻汉国民党军队第十三师受地方势力唆使,欲逮捕甲三,消息透露,刘甲三又潜回宁羌,任县教育科长等职。翌年,国民党整党肃反,又以“异党分子”捕刘,押解汉中,监禁审讯数月,查无实据,准予保释。出狱后去西安,先后任西北游击干校教官、第十五师师部秘书及动员指挥所组训科员等职。同时与金礼仁合编《秦岭》月刊,宣传抗日救国。 民国34年(1945),甲三回宁羌主编《汉源报》。同年冬,当选为国民党宁强县执监委员,在选举省参议员人选问题上,与省、县当局意见分歧,县长王慕曾奉陕西省党部指示,陷以贩卖大烟罪,再次将其逮捕,镣铐解往西安。金礼仁获悉,上诉国民政府监察院长于右任,并在西安《工商日报》、《秦风日报》载文披露真相。当局慑于舆论压力,责令保释。翌年,在新民中学任教育主任,与王节南、张铎伯等组织北风社,发表民主言论。祝绍周下令保安司令部将甲三秘密逮捕。学生闻讯赶来营救,军警开枪威胁,当场打死一无辜路人,事件震动全市。祝绍周不便再采取暗杀手段,再次以贩卖大烟罪陷甲三,判处5年监禁,后来又以证据不力保释了事。36年(1947),甲三担任右任中学教务主任。自当年6月3日起,国民党在西安市疯狂捕杀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刘又离省城避居宁强乡下。37年(1948),任略阳县田粮处秘书。次年春,魏辅唐派人请甲三去青木川,任辅仁中学校长。时宁西一带有几支地方团队武装,其中以魏辅唐势力最为雄厚,且与甲三有旧交,刘欲策动其首先起义投诚,以影响其他团队势力。同年8月,进步人士黎民觉到青木川与刘协作策划,耐心细致地开导魏辅唐,宣传共产党的政策,促进魏辅唐、王文轩等人最终向人民政府交械投诚。 1950年初,甲三代理宁强中学校长。次年,任西安右任中学校长。1952年,在西安市教师集训会上,因其政治历史复杂,受到严格的审查批判。9月9日触电自杀,时年52岁 刘甲三,才高识广,谈吐警众。早年投身革命,奔走开创,中途脱党,玷损名节。然纵观其一生,处世刚正,倾向进步,13年中,4次入狱,为革命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不失为一位民主进步人士。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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