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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海 刘长海(1863—1913),宁羌州上清河牌人(今宁强太阳岭乡)。出身贫苦,系红帮大爷,曾任乡约。高鼻深目,性格豪放,讲义气,善打猎,无视洋人威势,痛恨封建礼法,敢作敢为,因此官府诬称其为“刘野人”。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燕子砭发生教案,李荣栋等义士惨遭杀害,并在汉中教堂、燕子砭教堂、宁羌州城3地立碑警众,威慑乡民。刘深恨洋教徒之横行霸道,哀惋众义士之死难,满腔怒愤,常思报仇雪恨,乃暗地联络薛毓麟、成万富、沈万银等人,组织群众习拳练武,伺机反教灭洋,提出:“怀揣龙虎胆,枪棒不离身,棒是无情棒,专打传教人。”后被人告发,神甫以诬蔑教堂,妨碍传教为由,要挟宁羌知州处理。知州赵章华立即表示“理应照办”,迫使刘长海亲往教堂请罪,乞求宽恕。刘长海断然拒绝。贡生陈鸿渐为息事宁人,转托滕尚贤和李有松等作保,赴教堂同康道华交涉,佯称刘长海“畏罪甚愧,不敢出头露面”。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赵知州又在此立碑一通志其事,俗称“悔过碑”,以儆效尤。 民国元年(1912),刘长海在燕子砭建立民团,一见教案碑,奇耻大辱,锥心刺骨,怒火中烧,率部将其砸毁,残片碎石,尽数投入嘉陵江中。教堂惶恐,府县惊心。教堂以“刁民逞凶,侵权不法”,上告有司。陕西督军陆建章饬令宁羌知事,缉拿刘长海,严加惩治。知事派出捕快,四处捉拿,又素知刘长海勇不可犯,诡言与刘媾和。刘长海素识官府狡诈,遂率心腹数人,逃到甘肃境内避难。官府探知下落,派重兵追捕。双方在甘肃两河口遭遇,殊死格斗,终因寡不敌众,长海在一山洞中被捕。县署罗织他反对教堂的罪名20多条,公之于众。在县衙公堂上,刘长海昂首挺胸,眦裂发指,面对酷刑,毫无惧色,当堂慷慨陈词,历数教堂罪行。对于反抗教堂的言行,满招满认。使见者感佩,闻者振奋。县知事惧犯众怒,发生意外,不敢公开处死长海。民国2年(1913)腊月十四日深夜,将刘长海斩于县署阶下,年仅50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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