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培经 陕西户县人。民国4年(1915)任略阳县观音寺县佐,5年(1916)12月调任紫阳县毛坝关县佐。9年(1920)任汉南禁烟委员会委员,11年(1922)6月调任佛坪县知事。任职期间,不苛诈百姓,不贪污受贿;国家摊派捐款,不额外追加,到各地视察,翻山越岭,不骑马、不坐轿。民国11年(1922)佛坪县城周围各地遭年馑,孙派人去外地购粮,在县城文庙、学堂设赈饭场,每天供饥民饭食两次。并亲同师爷、班头轮流到饭场监视赈饭;呈省核减当年赋税。离职时,全县东、南、西、北、小西各区民众,于民国12年(1923)6月,在周至、洋县、佛坪三县交界路口督都门为孙立德政碑一通,碑文为“清官第一”。孙任内不甚重视教育,曾被陕西省长公署训示限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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