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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贤(1912~1993),代号天飞,木头峪乡王宁山村人。1926年9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党支部宣传委员,9月被选为中共葭县县委委员。1928年1月任中共葭县特区党委候补委员。1934年1月参加了木头峪暴动及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四支队的组建工作。6月任葭县赤卫队队长。1935年任新六支队政委兼军事部长。1936年2月任十五支队政委兼军事部长。同年6月去延安中央党校高级班学习,结业后任陕北省委巡视员。1937年下半年后,历任吴堡县委组织部长,葭县县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米脂县委书记,葭县县委书记等职。1947年秋,毛泽东转战陕北在葭县期间,张俊贤积极组织战勤工作,动员全县人力、财力支援解放战争,保卫党中央、毛泽东的安全。10月17日,毛泽东应张俊贤的请求,为葭县委题词:“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面”。1948年3月22日任洛川县委书记。1949年任渭南县委书记、渭南地区军管会副主任,10月任渭南分区行署专员。1952年秋,任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组副组长。1953年任国务院第一办公室司法组组长。1959年任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监委书记。1963年被下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任平罗县委副书记。1972年调自治区工作,先后任自治区革委会政治部群工组副组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纪检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1985年2月离休,历时四年撰写了《这里唱起东方红》一书,追述了佳县革命斗争史。1993年5月23日在银川病逝,享年81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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