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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治秦,1915年生于乌镇符家畔村。193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因党员身份暴露被关押,经郭长城担保获释,与党失去联系。1938年4月又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抗日军政大学四大队三队区队长。1939年接受军委命令,转入晋西游击支队开展敌后抗日斗争,任支队一团直属连副连长。1941年春,调入胶东军区,任教导营一队队长。其间,参加了著名的“马石山惨案”战斗。1943年任南海军区教导大队大队长。1945年任北海军区蓬莱独立营营长。1947年春,任北招指挥部指挥。1953年任济南军区警10团副团长、团长。1958年后历任烟台军分区参谋长、副司令员。1978年离职休养。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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