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三(1899~1963) 乳名朋寿,化名老拓。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生于石台寺一个贫苦农家。父亲刘秉仁,普通农民。耀三弟兄3人,其为长。自幼是非分明,疾恶如仇。先后就读于县第一高小和榆林中学。1925年秋,在河南高桂滋部服役时,由白明善介绍加入共产党。兵败被俘,脱离组织关系,获释后回本村任教。1927年春,经刘国恩介绍重新入党,3月任清涧第一个农村党支部石台寺支部首任书记。旋同省立四师学生石介创建本村农民协会、平民夜校,制定乡规民约,组织群众抗粮抗税,禁烟禁赌,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壮大了党组织。7月,任中共城区书记。次年2月在县委从事农运和视察工作,4月任县委组织委员。秋,担任陕北特委交通,以育新毛织厂为掩护,负责清涧至延安等地党的联络工作。曾结合清涧农村实际,编写了《十二杯酒》等歌词,在民间传唱。1930年6月后,担任本县县委书记。同年10月,在绥德合龙山陕北特委第五次扩大会议上,单枪匹马,高瞻远瞩,对当时陕北推行的李立三盲动主义路线提出异议。在不利环境下,领导工作比较务实,对清涧党组织起了保护作用。1934年春,国民党对陕北苏区实行军事“围剿”,其被列为缉拿对象,遂打入高桂滋部,开展地下工作。1935年7月后,任陕北省苏维埃政府内务部副部长,陕甘宁边区民政厅科长、秘书长,边区政府总务科长,边区高等法院法庭庭长。1949年5月,调任陕北行署人民法院院长。1950年3月,任陕西省人民法院(今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继升中共陕西省委秘书长。1963年病逝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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