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文义(1913~1969) 乡姬家庄人。1934~1936年,先后在陕西省立三中、西安二中、西安民兴中学上学。“西安事变”时,参加西安学生救国会,组成“高陵学生抗日救国会”回县,为领导人之一。与进步师生清算了国民党高陵县长陈家珍及共产党叛徒、国民党特务潘士杰罪行。193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高陵特支组织委员。1938年,任中共高陵县工作委员会组织部长。是年9月,中共高陵县委成立,任县委书记。1940年,赴延安学习、工作。1941年任陕北公学民族部秘书,后调西北局秘书处资料室。1946~1947年,任中共泾(泾阳)、原(三原)工委副书记兼游击队政委。1948年后,先后任渭北四支、二支队政治委员和中共高陵县执行委员会(县委)副书记,直至本县解放。 建国后不久,调任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工商处长等职。1953~1956年,任西北局农工部处长、西北政法干校政治训练班副主任。1957~1959年,任陕西省人事局副局长、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第一书记、省监委委员。1962年后,任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 段文义在白区搞地下党组织工作时,曾向延安输送近百名青年。在军队工作时,以身作则,带领人民军队与国民党部队作战40多次。所属二支队受到上级表扬。在革命处于困难时期,地下县委活动的经费开支,全由其家负担。一生严于律己,热心助人。1940~1945年,曾两次受到地方反动势力的逮捕和抄家,家道从此中衰,其志气更加坚定。“文化大革命”中,备受冲击和迫害,含冤病逝家中。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给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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