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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寓础(1905~1968年) 又名何琪、于藻,笔名语粗、石林。长安县人。早年读书时家贫无法交学费,多次考取第一名而获免费。1921年考入陕西省立第三中学师范班。毕业后得友人方仲如、冯一航资助,1924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1925年加入共进社,曾任社总执行委员兼宣传股主任委员,并与共产党员武止戈、魏野畴多有交往。1926年3月18日,曾参加李大钊领导的集会、游行请愿,目睹“三一八”惨案发生。这一时期,何寓础在《共进》杂志上发表了多篇文章。1926年夏加入共青团。同年10月,被奉系军阀逮捕,后经共产党、共青团组织多方营救,被保释出狱。1927年初转为中共党员,奉党组织派遣,赴绥德、渭南从事地下活动,任中共绥德地委委员兼组织部长、渭南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参加了“渭华起义”。此后,历任省立二中教务主任,省立第二师范教务主任,西安师范、西安女师、西安二中等校教员。一些学生在他影响下走上革命道路。1933年,他应早年好友与同学王泰吉之托,作为王的代表,与中共陕西省委联系,请省委派人参与领导王部起义。又与省委发行部长余海丰赴耀县,和王泰吉商定起义计划,并参加了动员起义的军事会议。这一时期,何寓础两次在西安被捕,均由教育界同仁保释。西安事变发生后,何寓础是中共在教育界的外围组织“西安教育界抗日救国大同盟”的筹备者与大纲起草人之一。抗日战争初期,任中共西安各中等学校教职员支部书记,负责教盟和西安各中等学校教职员联合会的工作,配合各团体开展民众运动,当选为西安中等学校教职员联合会执行委员。又与李敷仁一起创办《老百姓报》,任报社社长。1938年,何寓础第四次被当局逮捕,经西安二中师生罢课逼迫当局释放,旋奉中共党组织派任孔从洲部秘书、赵寿山部司令部上校秘书。1947年夏进入陕甘宁边区,任延安大学第一副校长等职。 西安解放后,任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机关统战委员会主任、西安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身患重病,仍遭游街、批斗。后患胰腺癌,1968年3月8日在西安病逝。 何寓础著有《中国共产党奋斗简史》《社会学讲授大纲》《国家与政治》及讲义、回忆录等。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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