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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云 男,1931年5月生,湖南湘谭市人,1958年,毕业于苏联乌拉尔工学院,回国后分配到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1965年,调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历任科研科长、研究室主任、技术科长、科技办公室主任、技术副厂长。1984年,任厂长、院长兼总工程师。他任职以来,敢于开拓进取,企业发展速度较快,1988年,工业总产值、产量分别比1983年增长2.6倍和2.4倍,实现利税增长3倍。1990年,钛设备制造210吨,稀有金属加工材产量1061吨,工业总产值2.2764亿元,出口创汇162万元。他主持倡导的重大科研项目,18项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4项填补国内空白,2项获金质奖,4项获银质奖,43项获部、省优质奖。1985年,他被评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劳动模范;198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89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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