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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彬 吴维彬(1884~1963)又名吴青士,男,河南省固始县人。早年就读于北京陆军一中,继留学日本在士官学校学习,此间参加同盟会。辛亥革命后,随孙中山先生从东京回国奔走国是。在反袁运动中曾被袁世凯下令通缉。回国后历任保定军官学校教官,团长、旅长,师参谋长等职。民国14年(1925)后任河南省开封烟酒印花税务局局长,宝鸡稽征处处长,迁陕工厂联合会主任秘书等职。 1950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53年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曾任宝鸡市各界人民代表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宝鸡市政府委员,宝鸡市政协常委,宝鸡市工商联筹委会、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兼主任秘书,中国民主建国会宝鸡市委员会主委,陕西省工商联筹委会、工商联合会常委。 解放初,吴维彬积极宣传、贯彻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团结、教育、改造政策,团结广大工商业者遵守共同纲领,爱国守法积极经营。在“五反”运动中,组织规劝队,规劝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在推销“胜利折实公债”中,带头认购700万元(旧币),动员工商界积极认购,超额完成了任务。1954年向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捐献珍藏古书294部(2011册)、古画9帧。 1962年双目失明,仍关心国家大事,坚持每天让别人读书念报给他听。1963年病逝。终年79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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