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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冠英 瞿冠英(1904~1958),字冕群,汉族,江苏省靖江县人。民国14年(1925),无锡市荣氏(荣德生)私立工商专科学校毕业后,进入荣家汉口申新第四纺织厂工作,由练习生而厂保全部主任,而工务副主任、营业主任。民国27年(1938)7月受经理李国伟委派,来宝鸡十里铺建厂。建厂期间,他与工人同甘共苦,租陇海铁路废机车烧木炭发电,开动4000余纱锭投入生产,随即被任命为宝鸡申新纱厂厂长。为了扩大生产以厂养厂,先后又创办了机器厂、面粉厂,造纸厂等。这些工厂的建立,为当时的军需民用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民国32年(1943),瞿冠英任申新、福新、宏文、建成、渝新五公司总管理处副经理,1949年调汉口任总管理处副经理兼业务处长及五公司总管理处陕甘区经理。同年3月去香港,10月回到北京。 1950年7月,重返宝鸡,任申新公司经理。1951年公私合营后,任新秦企业有限公司经理。后任宝鸡市工厂联合会会长,陕西省面粉同业公会理事长,西北区纺织同业公会理事长等职。曾被选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政府委员、省政协委员。 1958年2月病逝,终年54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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