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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瞻(1019~1090) 字大观,今二曲镇南辛头人。宋代进士,出任孟州司户参军,调任万泉县(今山西省万荣县一带)令,捐圭田修学校,远近的学子来此读书。后改任夏县(今山西省夏县)令。筑八监堂,书写贤名县令的政绩作为借鉴。又以秘书丞知永昌县(今甘肃省金昌市郊)。修筑6条渠堰,灌溉农田,农民因争水而告状打官司得以止息。赵瞻因之升为太常博士,威州知州。 赵瞻认为:威州、茂州是少数民族杂居的地方,分开难以治理,不如合并建郡于汶川,赵瞻把这些详细写出送给朝廷,称为《西山别录》。熙宁年间,朝廷治理西南就以赵瞻此书为依据。 赵瞻迁任尚书屯田员外郎。英宗治平初年,任侍御史。 宋英宗为濮安懿王允让之子,仁宗立为皇子。即位后,朝臣因讨论崇奉濮安懿王典礼问题发生争论。赵瞻也积极地参加这场争论,因此被贬为汾州通判。英宗欲命宦官王昭明等4人为陕西诸路钤辖,招抚诸部。赵瞻极力反对,上书争辩,终使英宗接受意见,撤回监军宦官。 宋神宗即位,迁赵瞻为司封员外郎,商州知州,又任提点陕西刑狱,王安石变法执政之初,曾建议提拔赵瞻任要职,以巩固变法,被赵瞻拒绝。赵瞻反对王安石为富国而实行的理财新法。熙宁三年(1070),赵瞻任开封府(今河南省开封市)判官,与王安石决裂,被外任陕西转运副使后,改任永宁军转运使。因双亲年老,经请求,为同州(今陕西省渭北一带)知州。转任京西转运使;旋因亲老,请还乡里,任凤翔太平宫提举,守父丧3年后,为朝议大夫,沧州(今河北沧县一带)知州。 神宗元丰年间,黄河在小吴决口,向北注入界河,然后向东入海,因故道淤积过高,不能复归,但朝廷却准备役使大批民夫,堵塞北流,使河水回归故道。赵瞻极力阻止,陈述利弊,使朝廷下诏罢役。哲宗即位,赵瞻为朝议大夫,太常少卿,迁户部侍郎。元祐三年(1088),授枢密院直学士。次年,以中大夫同知院事。 黄河上游和河北一带的少数民族,看到青唐(今西宁市,吐蕃城名)首领软弱可制,想借助宋兵将其废掉,边臣也极力请朝廷兴师,赵瞻认为青唐首领虽失众心,但无侵犯之举。且若攻其不克,则兵端会由此而起。他反对兴师,意见被采纳。赵瞻又奏废渠阳军,以纾荆湖之力;又请下诏先谕西夏,使其归还掠去的永乐人口。 赵瞻去世,太皇太后深为惋惜,车驾亲临送葬,停止上朝两天。赠银青光禄大夫,谥懿简,绍圣年间,被认为是元祐党人,追夺所赠官。 赵瞻著有《春秋论》30卷,《史记抵牾论》5卷,《唐春秋》50卷,《奏议》10卷,文集20卷,《西山别录》1卷。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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