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百寿(1915~1979) 原名霍三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斗英雄,户县坳河村人. 霍百寿幼年家贫,16岁投军当兵,先后在国民革命军第十七路军炮兵团、特务团和警备二旅当兵,参加过“西安事变”和坚守中条山等一系列战斗。1945年7月17日,随刘威诚在河南洛宁县故县镇起义,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排长、连长、副营长、军械科科长、军械处副处长等职。 解放战争中,霍百寿随军转战河南、山西和进军陕南等地,参加过上党、淮海等战役。战斗中,敢于冲杀,英勇顽强。1947年3月,鹤壁战斗中他任副营长,能在紧急情况下稳定战局,赢得战机,曾获师政治部记特等功一次。嗣后,又荣立大功四次,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1948年11月在淮海战役中,一次因失去阵地,受到留党察看和撤职处分,后查明情况并经司令部批准,取消处分.1950年2月,户县人民政府按照部队通知,给霍百寿家挂了“战斗英雄”牌匾.1957年7月,霍百寿出席了全军军械先进工作者会议,受到毛泽东的接见. 1959年,随军参加西藏平叛战斗。1965年转业到地方工作,曾担任中共咸阳专区五金分公司书记、地区商业局党总支委员。“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无辜批斗,身心备受摧残。1979年1月9日因病去世。1983年8月11日,中共咸阳地委组织部为他平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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