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警尘(1905~1955) 户县付村人。1929年毕业于西安中山大学政治经济专修科,曾任户县中学教师、户县乡村师范校长、石泉、汉阴县县长等职。 姚警尘青年时代,受“五四”运动革命思想影响,在从事教育中,目睹国民党户县县党部欺压人民作恶多端的事实,曾带领学生捣毁县党部,驱逐了党务指导委员刘秉汉、许评之和伍步升。 1930年,姚警尘在杨虎城举办的陕西行政人员训练班受训。结业后,被派任石泉县长,后调任汉阴县长。邵力子由甘肃调陕西接杨虎城主政后,姚离汉阴到南郑赵寿山部任中校秘书。其间,他反对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常为抗日救亡刊物撰写文章,激发将士的爱国热忱。并代赵寿山草拟上呈杨虎城将军的《抗日意见书》。 “西安事变”期间,他曾受到共产党人肖向荣、张文彬的帮助。“七七”事变后,随赵涛山转战晋、冀、豫等地,坚持抗日。1937年秋,随赵返回西安途经延安时会见了毛泽东。 1938年秋,姚警尘在西安经吴德峰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根据地下党的指示,他在任三十八军军长办公室中校主任、第四集团军总部上校秘书、第六战区司令长官部机要科长时,都从事于上层统战工作。毛泽东在重庆与蒋介石谈判期间,他向党中央提供的情况,曾受到毛泽东的赞扬。 1947年,他回到解放区,任西北局秘书、交际处处长等职。建国后,在中央军委工作。由于1952年和1955年两次对他作了错误的处理,使他身心受到伤害,1955年12月16日含冤去世。 1982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根据党中央的政策,先后撤销了过去两次对他的错误处理决定,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党藉,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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