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德性(1895~1915) 户县新寨人。民国四年(1915),户县知事秦福相,借禁烟之名,大肆贪污,指草苗为烟苗诬陷无辜,脱裤杖臀,罚及妇女。是年10月14日,秦福相到庞光镇一带禁烟,打死无辜群众,激起民愤,史德性等人领导群众,火烧了秦福相夜宿的泰来恒商号,当时称“火烧秦桧”(民恨,称其为“秦桧”)。秦福相仓惶东逃,陷入稻田中,几乎丧命。事后,秦又来户,将暴动农民领导人之一的史德性逮捕到县,严刑逼供,妄图要史德性供出“同伙”。史德性存心刚正,忍痛熬刑,直至断筋骨,毁肢体,终未牵连一人,遂被杀害,时年20岁。 史德性遇害之日,妇孺皆泣,当地群众深感其德,在其墓地和附近路边,刻石立碑,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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