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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九思(1468~ 1551)字敬夫,号渼陂,一号紫阁,晚号碧山,户县安泰里(今县城北街)人。祖籍河南,后其先为官高陵,元末避战乱,由高陵匿居户县终南山中。明兴,徙居户县城北街。父王儒,以乡举历任四川巴县、祥符县教谕,擢河南南阳府教授。王儒生四子,九思为长。明弘治二年(1489)王九思乡试中举,弘治九年(1496)考中进士。曾任翰林院检讨、吏部郎中等职。 王九思会进,时值阁老李东阳(西涯)当国,倡导清新流丽之诗、软靡腐烂之文。王九思在《端阳赐扇》诗中曾有“谁剪巴江,天风吹落”之句,深得李西涯赏识,散馆,授翰林院检讨。及至李梦阳、康海等相继上京,厌一时诗文之弊,倡言古学,王九思舍己所学而附合于李、康,然却见恶于李西涯。 王九思在翰林院九年考满,例升二级,却又值宦官刘瑾揽权,乖张用事,把所有翰林(除状元)悉改调部属。王九思调吏部任文选司主事,不数月迁考功员外郎,后又升文选郎中。他到任后,选拔人才,革除弊端。阁老李西涯之子李召繁参加吏部考试,王九思把他同其他士子一样看待,因而更加得罪了李西涯。正德五年(1510),刘瑾被杀,李西涯以九思是刘瑾同乡,有“刘党之嫌”,遂把他降为寿州(今安徽寿县)同知。 王九思到寿州后,处理诉讼,修筑城防,治理正阳河渠、监督武平卫兑付军粮,使当地人民得以生息。公余,他还与地方士子讲古文,正学风,一时文风为之一振。正德六年(1511)冬,云南人民苦于钱太监虐政,拒其复任,诈言“:大雾连三朝,不见天日。”朝庭令大臣查其原因,有人妄说: “乃刘瑾余党去之未尽”,王九思遂以刘瑾余党,被强行罢官,时年43岁,便郁郁不得志离开了仕途,以“谢政事亲,吾心所愿”自慰。 王九思回乡后,孝敬父母,和睦兄弟,率乡里修涝河桥,施舍医药,教育生徒,发愤著述,寄情于翰墨,凡四十年。所作《杜甫游春》杂剧,斥责李西涯之流,流传很广。其时他与武功康海过从甚密,唱和甚多,撰写诸多散曲,流行于世。同期学者李开先赞他: “诗文苍古,而词则新奇,不止守元人之家法,而且得元人之心法。”康海序他的《碧山乐府》说:“宕而沸激,迫而弗怒,读其曲,想其意,比之声,和之谱,可知其所怀矣!” 嘉靖初,纂修实录,有人提议起用他,可有人在朝廷说《杜甫游春》中的李林甫指李西涯,贾婆婆大概是指贾南坞(弘治丙辰进士,嘉靖三年入阁)。吏部得知后,再也无人敢提他。 王九思与李梦阳、何景明、康海、边贡、王廷相、徐贞卿齐名,称之为“弘治七子”。他们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反对“台阁体”,对革除靡丽文风颇具影响。他一生所著《渼陂集》、《渼陂续集》、《碧山乐府》、《杜甫游春》、《中山狼院本》、《户县志》、《王氏族谱》等,流传于世。现存的有《渼陂集》、 《渼陂续集》和《王氏族谱》。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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