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 华 字公美,号双溪,祖籍焦岱镇荣家沟,后迁居县城西关,明成化十七年(1481)进士。任巩县知县时,动员民众筑堤堵堰,兴修水利;完课兴学。后改任洛阳,巩民感其德政,挽留不舍,两县民众相兢于庭,道尹难于处理,只好改派嵩县。嵩县盗匪如毛,社会秩序不宁。他到任后。除盗安民,教化大行,功绩卓著,继因丧父丁忧,服满出任无锡。锄强扶弱,崇儒薄赋,兴水利,毁淫祠。县内有四害绰号“四虎”害民,华一日捕三,其一自首,民相谓曰“猛虎犹受约束,况吾民也。”后升任湖广监察御史,巡按两淮,除奸革弊,洗冤泽物,建树很多,被称名御史。擅长诗文,著有《双溪小草洗冤录》、《南巡录》、《两巡录》、《两巡奏议》、《蓝田县志》、《辋川集》及校正《史鑑提纲》、《王右丞辋川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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