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9~1990),字树槐,陕西蒲城人。生前居碑林区和平路东四道巷。光绪三十三年(1907)加入同盟会。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蒲城宣传革命,与原斯健等进步师生70余人一起被知县李体仁逮捕毒打(即著名的“蒲案”)。宣统三年(1911)在西安参加辛亥起义。民国9年(1920)入杨虎城部,先后任军需主任、处长。民国15年(1926)在坚守西安城中任杨虎城部军需主任,为守城部队筹集军械、军粮多有贡献。民国16年(1927)随杨虎城部出潼关参加北伐,转战豫、鲁、皖等省。民国19年(1930)后杨虎城主陕期间,曾任禁烟局长、机械局长。民国22年(1933)兼任十七路军军械处长。西安事变中受到周恩来、叶剑英的接见。民国26年(1937)受杨虎城批示将步枪子弹50万发、手枪子弹15万发、手榴弹8万枚送到三原县南关货栈交给八路军。他与南汉宸、魏野畴等共产党员交情甚深,曾多次资助革命青年奔赴延安参加革命。窦荫三从参加杨虎城部直到1949年西安解放,曾热心为西安和家乡的教育、卫生事业及兴办民族工商业颇有贡献。建国后,他在习仲勋的倡导下,带头捐资,与同仁创办了“各界人士俱乐部”,并参与创办西安民主剧院。1950年在西安东大街佛化社旧址创办了职工业余文化补习学校。抗美援朝中,带头捐款,并积极参与西安各界人士为抗美援朝捐款的义演活动。1955年在东大街职工业余文化补习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私立育英小学(即今立新小学)。窦荫三历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委员,西安市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陕西省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西安市工商联副主任,市政协常委,陕西省工商联常委、顾问等。1990年逝世,终年10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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