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1973),陕西蒲城人。民国6年(1917)随父定居西安。中学毕业后,结识了同乡中不少进步人士,特别是与中共地下党员王韵清关系密切,接受了革命思想影响。民国16年(1927)经王韵清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为党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做党的地下通讯员工作。民国17年(1928),王韵清被国民党杀害,梁志超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在西安家中设私学馆为亲朋子女讲学补课,又办石印厂翻印进步书刊。后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在《西北文化日报》社与《秦风日报》社工作。西安解放后,在西北民大五部总务科任秘书,1950年调任西安明星电影院任经理。1954年调陕西省民盟机关工作,历任专职委员、组织部部长、秘书处主任等职。1955年当选为碑林区人民政府委员,从1955年5月至1966年5月连任四届碑林区政协副主席。任职期间一直分管提案委员会工作,做到件件有研究、事事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1973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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