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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约前390~前338) 战国中期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曾在秦国都城栎阳(今阎良武屯乡境内)变法。姓公孙,名卫鞅,因其后来受封于商,故又号为商鞅。出身卫国贵族,初在魏相公孙痤门下任事,学习了李悝的《法经》和变法经验。痤死,他听说秦王孝公打算实行改革,正在招纳变法人才,于是离魏入秦至栎阳,向孝公提出变法主张,得到孝公信任和支持。 在新法令公布以前,为了取信于民,派人在国都门外立了一根三丈高的大木头,下令说:“谁能把这根大木头扛到北门,赏他十金”。人多不信。他又下令说:“谁扛去,赏五十金”。有一个壮汉扛了,商鞅果然当即如数给了赏金,以示言而有信。接着就颁布变法令。其内容主要是:在经济上,废井田、开阡佰,承认土地私有和允许土地买卖,鼓励发展小农经济,在此基础上统一新的亩制和度量衡标准。在政治上,合并全境乡村城镇为41县,推行“什伍连坐法”,实行专制集权政策。在军事上,奖励军功,依功劳大小分别授予爵位、田宅。在思想上,实行封建文化专制主义。这些改革措施,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秦国得以富强。公元前338年,孝公死后,旧贵族疯狂报复,诬告商鞅谋反,并用车裂酷刑杀害了商鞅。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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