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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晓 余晓(1947~1988),西安市灞桥区人。农民家庭出身。1960年8月小学毕业,以“品学兼优”免试升入西安市第四十五中学。1963年9月考入西安无线电工业学校。1968年中专毕业后参军。14年间由战士晋升为军官,并于1972年7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4月转业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当户籍民警。他分管的104街坊东方机械厂家属区是该所辖区的重点复杂地段。为改变这里的治安状况,他走家串户了解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对重点人口和失足青年逐人谈话,规劝悔过自新。在全所基础工作考核中,他主管地段的人口熟悉率、重点人口列管率和暂住人口登记率均名列前茅。1986年9月,余晓升任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后,克服繁重的家庭拖累,倾注全力地做好分管的工作。1987年夏天的一个深夜,东方机械厂家属区有名的亡命之徒张守义在纬什街夜市持刀行凶,滥砍无辜。余晓接报,率几名干警火速赶往现场。摩托车尚未停稳,他纵身扑向罪犯,一把抓住。在押解张守义返所途中,张乘机将余晓推下摩托车跳车逃跑。余不顾跌裂两条肋骨、腰部扭伤之疼痛,奋力追捕。是年秋,他下班回家途中发现捉捕对象杨新安,便只身扑上前去擒拿。杨拒捕顽抗,搏斗中,余晓在胳膊、手指被扭伤的情况下制服了杨,将其抓获归案。年底,韩森寨派出所向辖区群众发出《干警评议书》,据收回后统计,得信任票最多的是余晓。1988年4月12日11时45分,无业人员李西温携炸药至韩森寨派出所行凶报复,刚刚外出归来的余晓不幸殉职。18日,西安市公安局召开表彰大会,为余追记一等功。同日,中共新城区委作出《关于开展向余晓同志学习的决定》。12月2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余晓为革命烈士。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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