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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兵(1968~1989),山东青州市人,生于西安市,住老关庙街卫东楼2号楼1单元2号。西安市44中学(校址青年路)84级4班学生。 王小兵在校时是个好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努力学习,遵守纪律,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老师,团结同学。1987年入伍。他严格要求自己,学政治学军事,思想进步,立志为捍卫党和社会主义祖国贡献自己的一切。他时刻牢记人民解放军宗旨,处处维护群众利益,热情为驻地群众和首都人民做好事,赢得广大群众的爱待。他爱军习武,努力克服家庭困难,自觉献身国防事业,曾多次受到连队嘉奖和表扬。 1989年6月3日晚9时,部队奉命入北京平息政治风波,正当部队准备开进时,王小兵奉命到军区领取军用物资,他不顾站岗劳累,连晚饭都没吃,即与另外9名战友一起乘车到军区工程兵仓库,本来需要两个人搬的器材,他一个人扛,车装好后,衣服全被汗水湿透了,连一口水都没喝,就急忙往回返,途中被暴徒投掷的石块、汽水瓶、钢棍砸伤。返回后,上级又决定将所领物资送往天安门广场。当时,领导上考虑他一天到晚忙累疲劳,换其他同志送去。他说:“外面情况危险,我已出去过一次,还是我去。”6月4日凌晨1时许,他们乘坐的车辆,途经北京翠微路口时,被暴徒截住推翻,10名战士都被挤压在车内,疯狂的暴徒向车内投掷燃烧物,整个车内起火,除4名战友幸存外,王小兵等6人当即壮烈牺牲,他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革命英雄主义凯歌。 1989年6月30日,中共军委主席邓小学签署命令,授予王小兵为“共和国卫士”荣誉称号,所在部队党委根据他生前愿望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解放军出版社、《北京日报》、解放军总政治部、《陕西画报》、《西安戏剧》、长征出版社等,先后编著出版、报道了王小兵的英雄事迹。首都举行了国葬追悼仪式,骨灰陈放在八宝山烈士陵园。其母校西安44中学,作出向“共和国卫士”王小兵烈士学习的决定和组织进行了英雄事迹报告活动。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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