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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亭(1890~1978),祖籍湖北郧县,住莲湖区立新街9号。幼时因水灾随父母逃向陕西,途中丧母,父子进入西安,初栖身于城南岳家寨庙宇,靠父亲打短工为生,不久父亲又去世。刘从此孤身乞讨糊口,后打短工、拉长工、做佣人、当夥计,艰难维生。抗日战争中,曾受中共地下党人王超北、骆西安指示,给八路军被服厂送军衣军被等物资,因和王宅仅一墙之隔,经常让妻子吴海琴在大门口嘹哨,无人时示王出入,在王、骆的影响下,刘云亭对共产党有了一定认识。西安解放不到一个月,他就让三个儿女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1951年,刘云亭又鼓励三个儿女参加抗美援朝,并多次写信鼓励儿女们:“你们在前方英勇杀敌,我在后方搞好生产,咱们4人挑战,争取立功当模范;一次在信上还对儿女们说:“抗美援朝不胜利,你们不要回来……”此信当时被朝鲜前线报纸发表。1952年4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归国代表团团长李雪山、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团长朴成哲访问了刘云亭,除录像20多分钟,还合影留念。 刘云亭1955年是莲湖区烈军属豆腐社负责人之一,1959年调莲湖区敬老院任院长,1964年在莲湖区染料厂任职,其间,守职尽责,成绩显著。每逢节日都受到区、市、省、西北区有关领导的慰问。曾多次被选为区、市、省级人代会代表和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刘云亭1951、1953、1959年,因在街巷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出席全国军属模范代表、参加赴朝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出席全国先进生产者和先进工作者代表会,三次进京均受到毛泽东主席接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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