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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华(1915—1987) 曾名刘锦荣,现名高诚,金河乡寺沟村人。 刘小学毕业后,考入凤翔师范学校读书,接受进步思想,倾向革命,曾秘密组织读书会。1937年10月,经肖江洪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凤翔师范学校党支部书记。次年7月毕业后,经党组织介绍,前往云阳镇参加省委党员培训班学习,8月回县任县工委书记,在马营小学以教书为掩护,秘密开展党的工作,先后发展中共党员十余人,在马营创建本县第一个基层党支部。11月,县工委改名为中共宝鸡县委员会,刘任县委书记。是年底,国民党反动派密令逮捕刘维华,省委遂调任刘为华县县委书记。1942年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参加延安整风运动。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参加土地改革运动,曾先后任锦州工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兼纪委副书记等职。在地方工作中不畏艰险,组织和带领群众坚持革命斗争,为党和人民革命事业作出了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锦州市委书记、大连工矿车辆厂厂长和党委书记、旅大市委党校校长等职,工作勤勤恳恳,作风不减当年。“文革”期,受到迫害。1983年离休。1987年5月病逝,终年72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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