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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青山(1908—1985) 金河乡洪水沟人。家贫穷,幼年时为生计去陇县、千阳等地为人牧放牛羊。 16岁到宁夏、甘肃等地寻访武术名师,先拜山东历城老道郑金魁为师,学得“四门钟”,后又拜咸阳范哙为师,学习“四名拳”,身获绝技,颇受同行称赞。民国二十年(1931),青山在甘肃固原县一家染房当学徒时,一天清早去排队挑水,与后来不排队先挑水者发生争执,担棍乱打,执棍者互伤,反诬青山伤人而入狱。后,县知事侦其情由,怜其冤,释留县署护院,后任县署护卫。民国二十三年(1934),青山受固原知事荐,参加宁夏省武术比赛,受大会物质奖。知事离任时,给青山以少量资金,劝其经商。青山听其劝,辞职后买毛驴三头,做起贩盐生意。一日,路遇一骆驼运盐队挡道,青山一气之下,将驴同盐一起抱至开阔地带,驼帮见状,悄然而过。民国二十八年(1939),遭军队抢劫,驴被拉走当差,遂回家务农。民国三十五年(1946),曾参加陕西省武术比赛大会(址今宝鸡市),勇败群雄,获得八大银行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青山练功不懈。1950年,参加西北及省武术比赛大会,曾获得一等奖章;1964年,在虢镇参加宝鸡专区举办的武术表演赛,年近六旬的青山在表演时,一足踏断5厘米厚的楼板,武功不减当年,博得观众阵阵喝彩,1984年3月,省武术挖掘办公室将其陕西太祖红拳录制成电视片;8月,76岁的董青山代表陕西参加全国武术传统观摩赛(址在兰州市),董老在大会作观摩表演,博得同行赞誉。 1985年9月逝世。生前曾任县政协第五届委员、县九届人大代表。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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