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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直(1898—1968) 名侃,字伯直。周原乡南王村人,王子清长子。幼随父发蒙,继就学于宝鸡县第一高等小学(今宝鸡市西街小学)。民国六年(1917)到西安读中学,民国十二年(1923)考入北平民国大学。因家庭经济拮据,为解决学习及生活方面的开支,经当时农商部次长刘治洲介绍,一边读书,一边在部里做事。在此期间,接触新事物较多,亦受进步思想影响较深。 民国十六年(1927),王毕业于民国大学法律系。回陕西后,偕挚友杨联甲赴三原,在陕西靖国军岳西峰部田玉杰师任副官。后岳部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南路军第五方面军,出关参加北伐,王随军赴河南,转军政处工作。部队作战失败后回原籍,在虢镇省立二中任教务主任。民国十八年(1929),二中迁凤翔后,任训育主任。西北民军成立后,因王娴于辞令,长于聘问,任交际处处长。民国十九年(1930)甄寿珊遇害,西北民军随之瓦解,王亦回家。民国二十二年(1933)曾先后任甘肃榆中、巩昌县民政科科长。抗战前夕回家。1937年“七七事变”后,和凤翔张应坤(张老九)组织“抗日爱国志士团”,开赴山西中条山,担任支队副队长。民国二十八年(1939)部队整编,又回故乡,稼穑度日。农闲季节借纳凉闲谈之便,为乡邻宣扬“三民主义”及女子放足,并不顾祖母反对,让其女儿率先行之。民国三十五年(1946),出任周至县政府主任秘书时,由蓝田人宋寿夫介绍加入民社党。民国三十六年(1947),在省方授意下,被宝鸡选为“国大代表”,次年三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一日,在南京出席了“行宪会议”。嗣后,利用其地位及身份,营救和多次掩护过中共麟游地下党负责人、游击队长赵伯经(赵是王在西北民军中的同事)及本县中共地下党员苻执中、焦世雄、苻宇晴等人。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宝鸡县地下游击队与县自卫团在清溪乡任家山发生激战。王托人暗从凤翔找来三位原西北民军中熟识的神枪手,欲让其秘密协助游击队作战,因战斗很快结束而作罢。以后,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游击队奉命撤退北山。其间,王同游击队负责人苻宇晴、云龙、米蔚、王文章等人研究和安排过撤退事宜。游击队撤到北山后,王又在人员、物资及联络方面周济帮助。 1950年,因国民党中央铨叙部部长宋清轩在进行秘密反共活动时到过王家,王未向政府坦白交代,被以法逮捕,刑满后回家劳动,1968年逝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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