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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紫京(1876—1944) 号都起,本县长春乡(今杨家沟乡)太公庙村人。父王西园,庠生,因家寒辍学。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王以学业优异补廪。从维新党人宋伯鲁(清末御史,礼泉人)处,读到许多维新派主办的刊物,感触颇深。嗣因维新失败,康、梁亡命日本,宋伯鲁潜逃回籍,又目睹一系列丧权辱国条约,王遂无意科举,拟投身于教育事业。光绪二十五年(1899),受聘任宝鸡县高等小学堂堂长。时清廷颁诏“预备立宪”,各省相继成立谘议局,王被选为陕西省咨议局咨议。任职期间,在省城结识了不少有志之士,从中得到不少革命信息,思想为之一振。对孙中山的革命主张和伟大精神,王极其钦佩,因而加入了陕西同盟会。王在国学方面的造诣,为省垣名流所推崇,先后受聘担任关中大学堂、西安师范、西安一中、二中、职业中学教员,意重操旧业,冀一代新人之造就。 武昌起义告捷,陕西光复。王由同盟会员转入国民党,并当选为陕西省议会议员。对于辛亥革命的不彻底,王在其《陕西革命前后说》中道:“陕西反正,谓之光复,是乃革命之原动力的造成者。然以吾省今日之时势观察之,可概而言之曰光而未复……今日之政,虽异于昨,而今日之治,似犹昨日之治。民瘼未复,此距孙先生之所谓大同,不知其几百千里。吾侪陕人,岂可安于此哉!”其中不无失望怨忿之情。 刘治洲任陕西省长时,王受聘为省政府主任秘书兼省盐务局总办,在当局支持下,裁汰冗员,制定章程,颁行各县。革除历年积弊,开放行业经营,使盐税收入纳入地方财政,百姓不愁淡食。而王家无增田,房无增间。刘治洲赴京组建农商部,两次邀王赞襄部务,均辞不就。1926年,刘振华二次祸陕,王厌恶军阀混战,离开西安,受聘为凤翔省立二中(后迁今虢镇小学址)教员,并从省城介绍具有新思想和渊博知识的共产党人魏野畴来二中任教。 王尽力从事学校教育时,还十分重视群众教育工作。他不仅参加县天足会,尚针对当时吸食鸦片、赌博,男子留辫、女子缠足等积弊,写了《戒烟歌》、《戒赌歌》、《劝勤歌》、《放足歌》、《劝学歌》等通俗歌谣,通过学生和亲友在农村广泛宣传。 民国十八年(1929)天旱,赤地千里,饿殍盈野。王与本县著名人士联合成立“赈济会”,多方奔走,动员绅商富户解囊救济,并设“义粥”于家门。受其影响,同乡南阳鲁家、周原乡(今慕仪乡)张仲廉等亦设“义粥”,六川店尚开了“义仓”。 民国二十年(1931),王告老还乡,门人联名树德教碑一座。陕西省教育厅每月发给退休费硬币35元。 王退居家中,躬耕之余,将其往昔著述整理成《性山集》六卷、《西斋选钞》十二卷、《桑梓春秋》、《省垣风云》、《西斋文存》、《西斋诗存》、《西窗省录》和《日记选录》等。除《西斋选钞》存丙丁卷外,余均毁于“文化大革命”动乱中。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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