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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星(1874—1939) 字紫垣,号阳平。世居阳平镇西街集贤村,清宣统二年(1910),因水灾迁居红房村。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月,以廪生肄业于陕西省高等学堂。曾任本县高等学堂堂长、凤邠乾师范学校教员、宝鸡县议会议长、宝鸡县财政局正绅、陕西省议会后补议员、省公署谘议、省立第二中学教员等职。因捐资兴学,获中华民国教育部三等“嘉祥章”一枚;获省“功在桑梓”奖章一枚。 民国十八年(1929),奇旱致荒,梁家庄饥民百余口,欲外逃就食,惧外地阻拦,求李协助,李慨然应允,终将逃荒手续办妥,使村民们免于困饿而死。两年后,陕西丰收,方陆续返归故里。 民国十九年(1930),李任县财政局顾问,西北民军来宝,县府人员均各逃散。李离局前,将库存巨额银洋,伙同勤务埋藏局东桑园。事后,所埋银洋分文不差。 民国二十七年(1938),门生贾守善、杨必栋等十余人集资,在红房村口为李树德教碑一座,以彰教绩(碑存县文化馆)。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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