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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堡戈国墓 位于泾阳县兴隆乡高家堡。1971年12月、1991年7—8月,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两次发掘。墓为长方形竖穴土圹墓,墓上未见封土。经考证,为商代末期或西周早期墓葬。 1号墓墓室为南北向,长3.66米,北宽1.76米、南宽1.6米,距地表5.5米。二层台为生土,高0.76米、宽0.34米;腰坑长0.25米、宽0.25—0.15米;椁长2.98米、宽1.02米;棺长2.4米、宽0.65米。墓主头朝北,为仰身直肢,无殉人殉狗。墓室保存完好,未经盗扰。人头骨周围有铜器14件、陶器1件、玉器5件。其中以“”尊、卣及夔龙方座簋等青铜器最为珍贵。据铜器铭文推定,此墓为戈国墓。2—6号墓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其中2号墓东壁二层台上有一殉人,填土中有一殉狗,头厢中有铜器7件,玉器5件;3号墓东壁二层台上有一殉人,填土中有一殉狗,头箱中有铜器6件;4号墓较其他墓为大,无殉人殉狗,头箱中有铜器27件、玉器5件,出土遗物最丰。值得注意的是在2、3、4号墓的铜炊食器中,发现了44枚梅核,考古工作者由此推知当时是以梅作为调料而获得酸味的。经科学发掘的6座高家堡戈国墓均保存完好,未经盗扰。这为研究商末周初时期今泾阳县西北部一带的历史文化提供了新的资料。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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