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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禁运盐榷告示摩崖在县城东15公里的金泉乡贾村坝石梯坡北麓半崖上,有南宋禁运盐榷告示摩崖1方,高90厘米,宽78厘米,正面镌刻“一应盐榷不得(从过)从此出戾如有违戾,许(就)地爪(抓)人,把捉赴所属送衙。根勘断罪;追赏伍拾贯给告人。绍熙五年(1194)十二月二日。褒城县□□□提举茶马张”。据《褒城县志》载:此地“东曰猴子岭,中曰土地垭,西曰石梯□(坡),山石崎岖,自南而北若下井,自北而南如登天,崖半有巨石镌字”。摩崖有衍文、漏字刻工粗糙,本身无艺术价值。但对研究南宋时期的经济制度,特别是食盐管理提供了真实的历史资料。1983年12月,县政府批准南宋禁运盐榷告示摩崖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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