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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观衡家大院建于清咸丰十一年(1861),乃慈禧太后干女儿衡寡母私宅。四合大院砖木结构,平面布置正方。上厅、下房各5间,木板楼,厢房10间,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全部砖砌拔檐风火墙。正房(上房)堂间宽4.2米,边间3.35米,深5.6米,廊宽2.65米,木楼高2.45米,脊高6.55米。大门开在下房东南角边间。大门口、厅房檐口和上房檐口,铺三条长3.7米,宽0.62米,厚0.17米的石板路。大门内有4扇宽0.5米、高1.7米的石屏风,上刻梅、兰、竹、菊。上房明柱直径约50厘米,桐油和麻丝缠绕两层布,刮腻磨光,土漆罩面,表绘滚龙抱柱彩色图案;柱顶石刻12幅古典戏曲图案。核桃木、楠木格门亮窗,方块套菱形。1952年土改中被没收,肉南乐区委、区公所机关驻地。1967年“破四旧”毁雕刻图案。1982年区公所迁出后,区派出所、法庭、广播站等单位驻用。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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