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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八年(1783),兴安州升为府,在府城设安康县,迄今已205年。从清代到中华民国,新城为屯兵之处,官衙、居民、商店多在老城。因有汉水之便,安康县城逐渐成为陕南东部最大的水旱码头。清末,本省、外省商贾陆续在城内建馆。计有黄州、江西、中州、湖南、四川、福建、山西、陕西八大会馆,号称“八帮”,座商达309家,全城大街小巷59条。民国二十五年(1936),实行新县制,取消保董、乡约、地方甲总,县城划为中区,将原直属县政府的14个保,改为鼓楼、中山、钟楼、康阜、东关、西关、北关、新城8个联保,下辖69保。二十九年(1940),国民党政府强化保甲制度,把联保并为东城、西城、东关、西关、新城5镇。 1949年11月27日县城解放,废除国民党政权,在城区成立安康市人民政府,隶属安康专署,辖东城、西城、新城3个区公所,后改为城关区,隶属安康县人民政府。区辖有新胜、鼓楼、大北、小北、安悦、太平、康阜、石堤、金川、新城10个街政府,高井、东坝、双堤、金川4个乡政府。1956年并为东城、西关、大北、中心、新城5个街道办事处,1个城郊乡,城关区公所改为城关镇人民政府。1958年改称镇人民委员会,5个办事处并为3个人民公社。1960年建立城关人民公社,下设东城、西城、新城、城郊4个管理区。后撤销公社,恢复县直属镇建制。1968年,以城关镇“革命委员会”取代人民委员会。1975年,辖区东城、西城、新城、城郊4个公社,文武公社直属县政府领导。1981年,恢复城关镇人民政府名称,辖东城、西城、新城、城郊、江北、张岭6个街道办事处,56个居民委员会,8个生产大队,84个生产队,并以地段命名。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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