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刘恒墓葬,位于西安以东13公里处,霸陵乡毛窑院村以南。1956年8月6日被列为陕西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墓南靠白鹿原,北面灞河,东邻老柿坡,西接赤水沟。周长1000余米,高耸100米许,呈方锥体,两侧为箕形山凹对称,成弧形之势,远远望去如同凤凰展翅,当地称“凤凰嘴”,因陵墓座落于灞水之滨,名曰“灞陵”。陵前原有1棵古柏,柏下竖石碑1通,勒毕沅书写“汉文帝霸陵”,周围石碑林立,相互交错,大小高低参差不齐,令人难以清数。“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柏树被人砍伐,石碑有的被盗走,有的被打碎,连原来的遗址也被开荒种田。1987年,区、乡文化部门为保护文物古迹,仅寻出9块较完整的石碑,重新立于陵前。 汉文帝刘恒,高祖之子,早年封代王。太尉周勃等平定诸吕之乱后,迎立为帝。文帝以节俭著称,他在位23年,宫室、苑囿、车骑、服饰无所增益。日常所着丝衣质地粗厚并明令宠妃“衣不得曳地,帷帐不得文绣。” 汉文帝一改前代帝王移土起冢之惯例,选中此地作为自己的陵寝所在,下诏依山为陵,不另起坟。史载“治霸陵,皆为瓦器,不以金银为饰。”文帝提倡薄葬,生前留下遗诏“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他反对国葬烦民,敕令治期间,民间“毋禁娶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并要求“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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