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庙位于扶风县城内,在东大街路北。为明清建筑,座落在一个南北长,东西窄的夯土高台上。庙前有单檐歇山顶戏楼一座。庙门面阔三间,东西另有砖砌便门。庙内建筑现存木牌坊三间,东西厢房、钟、鼓楼、献亭、献殿和两侧配殿及正殿和寝殿等。 正殿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面阔五间,进深四间,单檐歇山顶,外檐斗拱饰彩绘,构架作法为檐柱和金柱上均施斗拱,内外柱同高,梁后尾交于金柱上,金柱与前檐柱间距为两步架。两步架不用双步梁,而由檐柱和金柱上的拱挑长交于垂莲柱,垂柱上承下金檩,成悬仿吊柱作法,因而在前槽形成由斗拱和垂莲柱组成的结构件,颇具装饰性。
明洪武三年(1370)主薄金渊建。正德十三年(1518)知县徐让重修。嘉靖十三年(1534),知县杨瞻创建钟、鼓楼;二十三年(1544)大门失火,里民赵玺等重修,并在二门内创建坊牌1座;三十年(1551),正殿灾,知县杨洞令乡民赵从周等重修,创建献殿;三十六年(1557),知县孙科重修两廊。万历二十六年(1598),始建大门外坊牌;四十二年(1614),增修献殿。崇祯六年(1633),知县王国训创建街南乐楼(戏楼)5间,大门内画廊20余间;八年(1635),李自成陷城,乐楼、门、廊俱毁,庠生王光祖、田等重建。清康熙十、二十七、四十年(1671、1688、1701)重修。乾隆二十三年(1758),重修正殿,两廊建财神、马神、土神祠。嘉庆十八年(1813)重修;二十三年(1818),知县宋世荦修两廊及钟、鼓楼,大门、二门。民国十四年(1925)又重修。建国初将城隍庙改作粮库,先后拆除玉皇楼、道院、琉璃五龙壁和二门房。1958年大炼钢铁时,砸毁大门外铁旗杆2根,大铁钟1口。“文化大革命”中,毁掉房上脊兽、斗拱、琉璃云龙装饰和大门外1对铁狮。1973年以来,陆续对古建群进行维修和油漆、彩画,用砖石砌护了东西两崖。1986年增建碑廊14间,修筑台阶走道和水泥钢管栏杆,面貌一新。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县博物馆驻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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