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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培国到此一游再现 游客素质声讨再起
“五一”小长假的第二天,饱受诟病的游客不文明行为,再次引发网友声讨。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前出师表》石刻,被一名游客恶意刻字“路培国到此一游”,并刻明时间,显示为2015年4月30日。此事在网上引起关注,散打艺术家李伯清也发微博谴责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并举报:这个叫“路培国”的,三年前曾在杨升庵的《临江仙》上题字,这次敢来武侯祠撒野,这是犯罪!
《前出师表》石刻是按照南宋名将岳飞所书的《前出师表》制成的拓碑,由20块方石组成。根据岳飞所写的自跋,南宋绍兴八年他夜宿河南南阳武侯祠,思绪万千,彻夜不寐,书写下诸葛亮的前后《出师表》。然而这样具有历史意义的石刻却遭此横祸,不免让人震惊又痛心。
有网友上传游客不文明行为图片,发现此字样还出现于2012年10月1日武侯祠的石兽上。如此累累罪行显然已不能用最初的年少无知来形容,这样的故意破坏文物行为,足见其对历史文化、民族遗产的麻木不仁,在社会上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应当受到严肃处置。
这样的现象在我国并非首例,在世界并非特例。2009年3月27日,台湾北海岸野柳地质公园岩壁上被刻下“中国常州赵根大”字样。台湾媒体将此事报道后,赵根大公开道歉。2013年,一名叫梁齐齐的游客,在故宫大铜缸上刻下了“梁齐齐到此一游”。没有人赃并获,在社会上引来骂声一片,还有人说“逮到你都得剁你的手”。而后再次引发热议的,南京初中学生在埃及卢克索神庙浮雕刻字一事似乎将舆论引向了最高峰。因为此事在国际上造成了极差的影响,引发国人乃至世界对中国游客文明素养的大讨论。在如此道德谴责之下,这种题字不文明行为虽有所减少,却仍时有发生。于此我们不免疑问,为何中国人如此热衷于在古迹上刻字?
中国游客为什么喜欢在风景名胜上刻划?
游客虚伪心理作祟
纵观媒体曝光的刻字行为主体,年龄从未成年,到成年人皆有,然而这样的行为却反映了游客心理的一种不成熟。这是一种寻求证明自我存在、向旁人炫耀自我的行为。
现阶段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旅游是一种新时尚,对于满足公民自身精神文化追求有极大的作用。一个人出游经历丰富,往往能引起别人欣羡的眼光,同时也能佐证自己的生活品质。于是很多人在无形中就形成了这样的炫耀心理。正如孙悟空在佛祖手指上写下“到此一游”来证明自己曾到过此处一样,许多人借着刻字,证明自己曾游历此处,向后来者表明我先于你,向亲朋炫耀,我曾游历某处文化古迹等。
还有部分年轻人,出于模仿或者攀比的心理,看到旁人曾在古迹上刻字,于是兴致一来,又见周边无人注意,也模仿先来者。再或者模仿以前文人骚客,自诩风流的题上自己的大名,殊不知人家是名流千古,自己却是遗臭万年。而且对于年轻群体来说,因为年轻气盛,攀比心强,旅游消费又是比较高的消费,在自己朋友圈中是很好的谈资,故而也助长了他们的这种不文明行为。
文物保护意识不强
我国虽是文明古国,有数千年历史,文物遗迹众多,然而文物保护意识却是近些年才兴盛起来的。当然,确切论来,近代以来我国不乏呼吁文物保护的知识分子,如康有为曾说“古物存,可令国增文明;古物存,可令民知敬贤英。”然而这样的呼吁由于时势动荡,民智未开,并未普及到普通民众中。直到建国后,形势稳定,文物古迹保护才提上日程。然而不幸的是,建国后我国又面临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民众心里更渴望的是摆脱自己国家贫困落后的面貌,加速将我国从一个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追赶西方。于是两者权倾之下,保护古迹文物被民众无情舍弃。许多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世界文化遗产等在经济建设中遭到了无情的破坏,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轰然倒塌,不复存在。文革时期破四旧,文物古迹更是被视为封建残余,被毁文物不计其数。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才公布比较完整的文物保护法。然而这样的法规在普通民众中却未能激起多少涟漪,其中没有多少能被强制执行的惩罚措施,各种文物古迹保护规定散落不同的法律法规及通知中,且存在多头管理,故而一直得不到有效执行,更得不到民众重视。
从政府角度来看,虽然我国文物保护法正在逐渐完善,重视度也在逐渐提升,然而整体上说来文物保护投入力度仍旧不大。而且在这样市场经济观念席卷上下的时代,人们评价一事物时总要与市场挂钩,利益至上;再加上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与知识的缺乏以及思想观念上的文化差异,我国上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下到商家企业、平民百姓,或从发展地方经济、旅游事业,或从保护的方式方法,或从个人喜好等不同侧面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着轻视乃至不屑的状况,使得保护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
这样普遍的文物保护意识的缺席,导致人们在旅游中对文物古迹也不够重视,只将其当做自己出门旅游的一个装饰,更别谈尊重古迹了。
惩罚监控措施不足
对比国外,我国法律对在古迹上刻字行为的惩戒非常仁慈。国家旅游局在今年五一前出台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不文明行为”即“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等都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中。游客不良信息将会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可以说,这样的办法对游客震慑大于惩罚,一定程度上减少游客比较明显的不文明行为,导游在和游客讲注意事项时也能比较有底气,和之前软性的道德谴责相比,更能起作用。
同时,4月24日,国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修正》,其中第66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这条规则同时也对游客起了警告作用。在此之前该法第66条并未规定到比较不严重的不文明行为,只是针对了开发商损毁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处罚于开发商而言只是九牛一毛,相较于开发建设后所得的丰厚经济收益,实在不值一提。
这样的规定办法于之前单纯的道德谴责而言,不得不说是进步,然而其所起的作用究竟有多大仍是一个疑问。因为从法规办法上看,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界定仍不够明晰,且惩罚力度严格说来并不大,而且在具体执行中能否被严格对待也不确定,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其实还是靠道德。但游客的文明素养的形成不能单靠道德约束,法治更是关键。比如在印度,损毁古迹将处以最高5千卢比罚款,或判处最长3个月监禁,或两项处罚并行。在俄罗斯,违反《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修正案的个人,最高可获20万卢布的罚款。而在埃及,违规在古迹周围建造房屋者,最高可达10万美元,并判处无期徒刑等。过于温和的措施对于有些人来说,只是形同虚设。
劣迹斑斑 引发反思
出行在外,一个人代表的就是一家一地区甚至一国家的形象。屡出不穷的“路培国”折射出我国文明与法治的败笔。纵然根源是文明素养的欠缺,但我们必须正视的是过往那么多年仅靠道德约束的无能为力。许多人认为根治不文明出游应从学校的教育、父母的耳濡目染入手,从小树立知礼仪、明荣辱的防火墙,形成全社会遵守的公共道德共识。但这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目前紧要工作应当是加紧法制建设,并且在执行上加强力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只有在有效实施中,法律才能彰显其作用和价值。同时全社会必须树立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民监督的氛围,鼓励举报不文明行为,从外在环境遏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武侯祠一事工作人员透露,由于出事地点处于监控死角,不能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的方式查找不文明游客。而此前游客在刘备墓、红墙、石柱等多处地方写字时,由于事发突然,对方动作迅速,也不能被找到现行。然而此事果真无解吗?山西晋祠近10年来没有发现一起游客乱写乱画事件。因为晋祠在整个博物馆范围内均有监控覆盖,重点文物重点部分更是24小时全方位红外线监控,一旦发现异常,周边随时都在巡逻的安保人员可以在1分钟内赶到事发地点。这样严格的监控执行有效遏制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由此可见立竿见影的方法,是景区保护措施的严格执行,而游客文明素养的提升乃是长久之功。
诚然,刻字一事并非“中国特色”,然而这不是我们聊以自慰的理由,更不能让我们以此为遮羞布,理直气壮的反驳公众的谴责。我们号称是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文明是世界上唯一未曾中断过的文明。国人在继承了这样的辉煌背后,更应以此为勉,言行举止间应体现良好的教养,保护文物,尊重古迹,这才是一个文明古国该有的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