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陕西省人大紧盯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持续发力、一抓到底,目的就是力促渭河变清,还‘母亲河’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4月15日至17日,全国人大环资委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情况交流座谈会在京召开,我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连续第四年在全国性会议上作重点发言,有效的做法,铿锵的话语,赢得现场阵阵掌声。
渭河流域养育着全省64%的人口,集中了全省65%的生产总值,但近些年日益突出的水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群众呼声,积极关注渭河水污染防治,通过制定出台完善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组织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明察暗访等方式,力促陕西人民的“母亲河”——渭河变清。
调研,聚焦水污染防治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对渭河流域水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3次组织媒体记者明察暗访;制作《谁还在污染渭河》专题片,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赴渭河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的宝鸡等市进行调研,对持续抓好渭河水污染治理提出7条建议,要求省政府在实施渭河陕西段综合整治的同时,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
这些意见建议引起了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在制定渭河全线综合整治方案后,又出台了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2012—2014)行动方案,决定投资80多亿元,实现渭河三年变清;召开了沿渭四市一区渭河水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建立了陕、甘两省渭河环境保护城市联盟,合力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立法,渭河治理有法可依
2012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渭河综合管理。
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该条例的落实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估,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省政府也制定了全国最严格的地方水环境排放标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政府规章,这些有力举措,都进一步调动了各级政府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的积极性。
审议,水污染防治步伐坚实
2012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对渭河沿线“两厂(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两厂(场)”建设进展不平衡、运营监管粗放、资金保障矛盾突出等问题,向省政府提出了加快“两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监管水平、加强资金保障等建议。
为了以更有效的监督推进渭河变清目标的实现,2014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严格产业转型和项目准入、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切实保障渭河生态基流、依法加强行政监管等5条审议意见,并及时转省政府研究办理。
执法,防治目标要按期实现
2014年是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的收官之年。去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三个执法检查组分赴西安、咸阳、榆林、延安、汉中、商洛6市及所辖县区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企业等地,对相关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渭河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个别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渭河生态基流不足等问题,省人大向省政府提出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大水污染防治监管等5条意见建议。
这次检查,对进一步促进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和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的完成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监督,有效意见转为实际行动
围绕落实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的作用,持续开展明察暗访——
2012年,先后4次深入沿渭五市一区的部分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以及入渭排污口进行调研,检查市县落实行动方案、开展水污染治理等情况;
2013年,从渭河陕、甘交界的天水牛背国家水质监测站到潼关入黄监测站,对沿渭512公里内造纸、养殖、电镀等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站等进行了全程检查。针对污水处理能力缺口较大、渭河干流生态基流不足、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向省政府提出了3条建议,促成了渭河干流两座水电站实行枯水期关停措施的落实;
2014年,赴渭河沿线五市区的部分重点涉水企业、水质监测站、污水处理厂、主要工业和生活排污口以及重点污染支流进行调研,发现了关于渭河水污染防治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在省人大的监督和推动下,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渭河清水行动”、专项督查、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落实防治责任。如今,渭河水质持续改善,黑臭问题已经消除,主要支流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提前两年达到国家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