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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苏艳利 樊密霞)近日,秦都区食安办出台《秦都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动态管理办法》,对示范店的申报、综合评定、公示和信用监管等内容及方式作了具体规定。
该《办法》以获得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的经营单位为主要对象,通过示范评定、表彰授牌、信用监管等动态管理机制,维护示范店安全、放心的品牌和形象。对于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评选,采取区食药局和街办分别推荐的基础上,由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推选的预选示范店实地考察,分类打分、综合评定,经公示后最终筛选出100家示范店。
取得示范店资格后并非一劳永逸,该区通过建立摘牌和退出等机制,倒逼食品安全示范店加强企业管理和运营。示范店发生诸如重大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查考评达不到食品安全示范店要求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将被给予摘牌处理,取消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资格,同时在全区食品安全网进行公告。
据了解,秦都区共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5814户,其中食品生产经营户300户,食品流通经营户3059户,餐饮服务经营户1732户,其他经营户700余户。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力求引导示范店经营者诚信经营,主动接受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确保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