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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满游客消费低,云南一女导游大发雷霆,辱骂游客。“五一”小长假期间,这起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有关部门迅速跟进。然而,真相随后浮出水面,游客以1元报团参加双飞购物游,却不履行合同,抵制进店,才引发导游开骂……眼下事件虽已平息,但公众对“低价游”陷阱仍较多抱怨。即使有《旅游法》的约束,但也未能杜绝这种现象。为什么低价游会屡禁不止?追溯根源,谁该为此承担责任?5月12日,本报连线省内旅游界几位专家,对此进行了剖析与解读。
连线专家:
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 陈少卿
山西商务国旅董事长 贺志勇
山西宝华国旅总经理 李志伟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路上的风景和经历是书本上永远无法给予的,于是,旅游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生活。但是,怎奈现实终究没有理想那般“丰满”,欺诈游客、服务不到位等等行为,使得人们“行万里路”的过程有如西天取经般艰辛,人们不禁要问:“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之所以在旅行中出现欺诈行为、购物行为,都是受利益驱使。说白了,就是低价旅游团作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零负团费’。”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陈少卿表示,合理的商品零售价,应该是“成本+利润”;而市场上的不合理低价团,一般都是产品低于成本价在销售,比如“1元门票”、“9元游”等等。
低价团是怎么来的?一般来说,旅行社能够拿出比市场价格低得多的旅游产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通过与景区、交通、酒店签订协议,类似于团购模式,以协议价组合成低价产品。二是尾单产品,往往出现在专列、包机旅游产品中,旅行社承包了整个线路,在最后时刻往往会以极低价格推出剩余席位,以挽回损失。这两种低价游都是正常、无害的。第三种情况,被业内称为“赌团”。旅行社以超低价揽客,再将游客“贩卖”给导游,导游不但没有带团津贴,反而要支付给旅行社“人头费”,只有通过赚取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回扣来收回成本。若遇到豪爽购物的游客,导游赌团算是赢了;若遇到不肯购物的游客,赌团就有可能输掉。
以一个20人团队的“1099元港澳五日游”为例。该线路的成本包括:往返机票1700元,四晚住宿1200元,餐费200元,门票600元,总计约每人3700元。组团旅行社将少量费用支付给地接旅行社,有的甚至不支付,这里以支付600元为例。地接旅行社安排导游接团,而导游不但没有带团津贴,还需要向旅行社支付“人头费”,以弥补巨大的成本缺口,大约每人3000元,一个团队为6万元。从导游接团的那一刻起,“赌博”便开始了。在之后的行程中,珠宝、名表、化妆品,导游按40%—60%的比例收取回扣,也就是说,每人需要花费6000元左右,导游才不会亏本。如果达不到既定的6万元,导游便会增加购物点,或降低住宿、餐饮标准,从中克扣团费,以弥补自己的损失。如果该团队里几名游客购物能力强,买了6条钻石项链、4块手表,总消费额便至少可达到8万元以上,即便其他十余名游客不消费,导游的“赌博”也算是赢了。
仔细分析整个低价游的全过程,究竟责任在谁?山西商务国旅董事长贺志勇分析:“游客抱着贪小便宜的心理报团,反正越便宜越划算,不买东西,导游能把我怎么样?再一个环节,导游和旅行社是分开的,旅行社负责组团,导游负责‘赌’,如果这个团消费能力高,就赌赢了。”他说,从表面看是游客想占低价游的便宜,无良旅行社想更容易地赚钱;深层次看是导游薪资结构的问题;但归根结底是行业行政部门的决心问题,“到底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就像酒驾,理由很多,但违法成本过大后,没人愿意去违法。至于不喝酒换成喝什么,相信每个人都有智慧。”
“哪个企业愿意做低价产品?都不愿意!‘不合理低价’是市场秩序的百病之源,低价必然低质,这已非企业内部问题,而是市场秩序问题。”山西宝华国旅总经理李志伟表示,企业以不合理低价获取市场份额,使低质产品充斥市场。“好的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应抵制不合理低价。各类旅游企业要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实现融合发展。制定合理的成本,回归合理的价格,不要为一时小利失去‘以变求新’的机遇。”
贺志勇也认为,对于各种产品的价格,应该有物价、旅游行政部门共同制定一个最低限价,并广而告之,对外公布。从游客的角度讲,低于最低价一定意味着低质和陷阱;从管理部门讲,要对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从企业讲,如果明知故犯,那就将等待法律的裁决。
李志伟同时表示,要按照市场需求研发产品,不断推陈出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新业态的优势互补、互动发展,不断完善批零体系运营模式,建立公正、健康、有序的线上线下运营体系,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
本报记者 潘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