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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的10大典型案件出炉,蓝田一位村长看见村里的千年古树值钱,便以八万元的价格偷卖,结果被民警当场抓获,几名盗树贼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首席记者熊玺
2013年1月,许某(在逃)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委托孙某联系购买位于蓝田县金山镇北苍湾村四组一棵胸径1.66米的国槐古树,出价10万元。
孙某遂向金山镇北苍湾村四组组长张某、金山镇北苍湾村村主任任某提出购买该国槐古树。经协商,孙某与张某商定以八万元的价格出售古树。2月28日17时许,许某等人正在挖树时被赶至的森林公安民警制止。
经鉴定,该古树树种为国槐,属市政府公布的一级保护古树。树冠、树身损害严重,损失评估为全部损失,损失评估价值为101.12万元。案发后,张某、孙某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该国槐古树经抢救、养护已经成活。
法院经审理后对三被告人以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公开宣判。法官还结合《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场以案说法,宣传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当地群众、游客共同守护秀美的秦岭北麓。
近年来,古树名木已成为一些人谋取不法利益的觊觎对象,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直接破坏了人类的生存系统。文明、宜居城市,离不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