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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旭芝代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完善我国慈善事业法律体系的相关建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贾旭芝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是“完善公益慈善事业法律体系,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贾旭芝是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西安宏府企业集团总裁、陕西宏府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多年来贾旭芝一直致力于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慈善活动,曾获得全国十大女慈善家荣誉。但在做公益慈善的过程中,她发现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有关慈善公益事业的基本法,更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法律体系,比发达国家滞后,不能更好地给慈善事业带来法律上的支持与保证。贾旭芝萌生了提出该建议的想法。她利用工作之余参阅了大量中外资料,并进行了相关调研,会前精心准备好了这份建议。两会前夕,全国人大内务司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法(草案)》专门征询了她的意见。贾旭芝在建议中提出,要加快完善慈善事业法律体系,扩大慈善组织享受优惠的税种,加强慈善文化和慈善专业队伍的建设,确定我国的“慈善日”,建立适合国情的监管制度等,充分发挥社会对慈善事业的自主调整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