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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红在本次全国“两会”上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针对大秦岭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把大秦岭的保护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
西部网讯(特派北京记者 贾存真 王莹 贺桐)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在全国“两会”上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大秦岭,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大秦岭,把大秦岭的保护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
秦岭地区呈现碎片化管理 新旧污染不断产生
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分界线,地跨陕西、四川、重庆、河南、湖北、甘肃五省一市涉及80个县区,生态资源极为丰富,具有重要的生态地位、战略意义和文化传承。
然而,长期以来对大秦岭地区的"碎片化"管理使其重要性被淡化。
马玉红说,秦岭沿线省市之间缺乏协调、沟通,执法责任主体不明确,会出现多头审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对出现问题视而不见、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沿线各地方政府管理机构的设置模糊,人员配备缺乏。各项职责仍然分散在现行政府行政体制下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松散,难以发挥作用。
“比如旅游、度假、娱乐场所乱建乱修以及粗放式的开发,都进一步破坏了生态环境,新旧污染不断产生,边建边治达不到改变生态环境的最终目标。”马玉红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秦岭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突出,秦岭沿线地区开发建设造成新的环境破坏仍有发生。
国家应为大秦岭保护立法 建立国家级保护区群
为进一步使大秦岭的生态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马玉红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针对大秦岭保护专项统一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把大秦岭的保护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
她建议设立大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建立大秦岭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区群。设立“大秦岭生态经济发展区”、“中华核心文化传承区”、“国家生态休闲旅游区”、“动植物研究发展示范区”、“国家连片扶贫攻坚重点突破区”、“国家碳汇核算交易实验区”以及“生态科技和绿色资源交汇创新区”等具有功能定位的生态保护区。
马玉红建议,秦岭沿线各省市应共同编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土地利用、旅游等专项规划,形成一个完整的、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规划体系。
“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区域内退出企业的补偿机制,更重要的是引导区域内企业发展与秦岭保护相适宜的产业,比如旅游、文化等等。在支持生态保护的同时,也为沿线地区探索出一条致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