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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李明) 陕西省纪委网站今天(3月26日)通报,靖边县第三中学违规向学生乱收费达119万余元,并借机向教师违规发放购物卡,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通报称,根据群众举报,靖边县政府纠风办在去年10月份,对靖边县第三中学的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经查:靖边县第三中学在2013年秋季、2014年春季违规向学生乱收费共1192796.8元。其中违规收取教辅(复习)资料费1030062.8元,巧立名目收费131626元,违规收取31108元用于发放教师购物卡。
据了解,违规收取教辅材料费主要集中在该校高二和高三年级,同时还巧立名目收取了补考费、建档费、试卷印刷费、粉笔费等费用。
此外,靖边三中在2013年秋季,违规收取高三学生复习资料费时,借机每人多收取28元共计31108元,向高三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人发放500元购物卡共计31500元。
靖边县第三中学一名高二学生告诉西部网记者:“学校高三年级共20个班,有学生1100多人,高二年级18个班,有学生近一千人。当初,学校说收的是资料费和补考费。至今也没有退还相关费用。”
通报称,靖边县第三中学乱订教辅资料、违规收费问题影响较大、性质恶劣,属于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经靖边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靖边县第三中学校长王汇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副校长张怀雄、刘胜武和教务主任张振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