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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咱们这个调委会整个调解过程比较规范,严格遵守了调解三条纪律。工作人员还要注意在调解的过程中注重普法宣传,让当事人明确自己触犯的法律条规。”3月16日上午,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在咸阳市旬邑县参加一起交通纠纷调解时提到。
司法厅长参与纠纷调解 要求调解中普法
当天,田萍带领工作组一起检查督导咸阳市"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月活动。上午11日,检查组一到旬邑县即刻投入工作。此时,旬邑县交通事故中心与专业调委会正在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田萍也坐在中间,同调委会工作人员一起调解纠纷。
案件当事人因为轿车与摩托车相撞,伤情鉴定摩托车主骨折,轿车车主无商业险,双方当事人争论不休,调解人员据理分析,最终调解由轿车车主赔偿摩托车主1.4万元。
调解结束后,田萍说,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后对纠纷调解有很大推进作用,此次调委会整个过程比较规范,严格遵守调解三条纪律,处理结果双方也比较满意。同时提出调解工作要与法治宣传工作结合起来。
据介绍,旬邑县2012年成立交通事专业调节委员会以来,每年调解交通事故约800起。
64起摆花圈设灵堂“医闹”被调解
西部网记者在当天的咸阳市司法局工作座谈会上还了解到,为解决“医闹”问题,咸阳市成立了陕西省首个专业性医疗纠纷委员会,该调委会属于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2010年8月开始组织筹建,10月试运行,12月21日挂牌。
截止2014年底,共接待各种咨询解答3600多人次,受理调解各类重大疑难医患矛盾纠纷279件,成功调处155件。2015年1月至3月共调解医患纠纷16件。据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医调委还协调解决了64起摆花圈、设灵堂、穿白戴孝、写标语、打横幅等严重的“医闹”纠纷。
“有50名律师法律工作者专家库,100名卫生局提供的医疗专家库。”咸阳市医调委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日常的调解过程中,这些专家给了我们很多的帮助,一些专业问题也在这里能得到解答。
根据统计,咸阳市医调委为院方避免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为患方挽回经济赔偿金共2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