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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调查显示,近两年来,政府对农家乐从个体户转变成法人企业工作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但实际发展困难重重。
首先是程序复杂。“农家乐”个体户转为企业要经过水利局、环保局、食品药监局、工商局等多部门的审批,需要水质检测报告、环评、餐饮许可证等多个环节,办理程序比较复杂。
其次费用较大。在“个转企”过程中,环评、餐饮许可证、工商执照等都会产生费用,通过调研粗略计算,平均一户的费用大约为2.5—3万元,这对“农家乐”经营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再次,缴纳税负增加。绝大多数“农家乐”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是定额税,由个体户转为企业,并发展为限上企业后,应按照营业额交税,同时增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年新增税费支出约2万元左右,按照限额以上企业最低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建账,每户每年的税收支出约12万元。此外,经营成本加大。对村庄较为集中的个体户成立公司管理后,如果增加集中收银设备POS机,即使是免费安装,银行也要收取2%的刷卡手续费。另外,个体户转为企业后,建立财务及统计台账需要聘请专业财务人员,每户每月需支付兼职会计费用。调研中发现,有些个体户转为企业后,由于其经营状况不佳,又因税收等方面支出增加,导致出现申请退出企业,转回个体户的情况。
对此,省统计局建议,对分散经营的小型“农家乐”经营户,应引进现代化管理手段。对“农家乐”经营集中在一定数量的村庄可借鉴便利店管理模式,创立本村“农家乐”经营品牌,也可借鉴周至沙河水街和兴平马嵬驿“农家乐”成功实例,引入第三方企业代为进行经营管理的做法,利用企业进行市场运营、管理和宣传,并发挥现代电子商务管理手段,建立收银电子信息系统,利用电子结算手段建立财务和统计台账,带动“农家乐”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