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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西安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鑫回顾了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从西安市查处的案件来看,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全国一样,依然严峻复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小官贪腐”问题危害严重,查处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占贪腐类案件总量的87.9%,有的涉案金额甚至高达上亿元。
梳理一下西安市纪委今年以来发布的案件就可以看出,“小官贪腐”为数的确不少,且多发在住房建设、征地拆迁、村集体土地和资金方面:
灞桥区纺织城街道办事处枣园苏村村委会原主任苏昆锁,挪用村集体公款,涉嫌贪污。(1月21日)
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第二办公室原党支部书记、副主任胡小芬,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2月2日)
西安市户县苍游镇文义村党支部书记张友正在任期间,克扣本村群众危房补助款、在群众申报危房补助款过程中索贿;草堂镇上滩村党支部书记赵广银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村集体资金;渭丰镇保西村党支部书记王双停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采砂,涉及金额119万余元。(2月3日)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水寨村原主任杨东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严重违纪违法。(2月9日)
西安市阎良区新兴街道水北村党支部书记王海山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挪用新农村建设奖补资金15万余元。(2月12日)
“小官贪腐”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
一是权力过于集中产生腐败。从近年来曝光的小官贪腐案例可以看出,小小的科长、主任、甚至股长、支书、村长,之所以成为贪腐被查处,十之八九他们手中拥有大量的不被人们所关注的多种权力,要么掌握审批暗箱操作,缺乏公开透明,要么多项权力集于一身,利小点多,极易形成“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的潜规则,从而产生腐败现象。
二是权力运行不公开导致腐败。在某些单位内部和最基层的村组、社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不公开,程序隐秘,没有把权力清单公诸于社会,群众知晓率低,公开透明的办事原则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为权力寻租打下伏笔。
三是权力失于监督滋生腐败。在反腐败斗争中,决策者有的只盯住“老虎”,忽视“苍蝇”,认为小官小吏翻不起大浪,或者对这些表面上不起眼的小官,放任自流,疏于监管,放纵其贪腐行为,只会导致以小坐大,不可收拾。
政治学中有一个铁律: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官小权大、小官大贪的苍蝇式腐败,无疑为之增添了新的注脚:如果缺少制度约束,没有群众监督,权力运行就会逾矩失范,贪腐之欲就会乘虚而入,哪怕是政府权力金字塔末端的乡镇街道,同样能够腐败得触目惊心。
为什么说“小官贪腐”危害巨大?
汉宣帝曾说,“与朕共治天下者,其唯良二千石乎”,可见基层官员对当地百姓的重要意义;唐太宗更把地方长官的名字写在屏风上,经常检查政绩,以决定奖惩升降,可见基层官员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基层官员腐败的社会影响或许比不上高官落马,但却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重创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
基层官员腐败多发生在与普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和部门,一部分人将公权私用,要么为个人服务、享受,要么吃拿卡要或为亲朋牟利。这些腐败行为与一些大的腐败相比,虽然数额不大,但会给民众带来强烈的不公平感和被剥夺感,削弱生活幸福感,造成阶层隔离。
“大老虎”的腐败行为比例小,严重危害党风。“小官贪腐”行为却面广比例大,直接戳到普通群众痛处,犹如钝刀子割肉,慢慢积累下去会降低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和信心,疏离党群干群关系,进而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到底是“老虎”危害大,还是“苍蝇”危害大
“苍蝇”影响生活,“老虎”关乎命运。
从对政府部门形象的损坏来看,“苍蝇”的确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不良作风和滥用公权直接造成极坏影响。问题在于,民众在看惯了眼前“苍蝇”的蝇营狗苟与为非作歹之后,多会对更高层的权力框架抱有希望。所以,“老虎”一旦现出原形,将在民众中产生颠覆性的认知影响,这对公权力形象的损坏,要远超过“苍蝇”的危害。
从对民众的直接危害来看,一些地方官员贪污受贿,其后续问题是行贿者绞尽脑汁搜刮民脂民膏,以及基层财政对民生改善投入不足,让民众生活因此受累。但一些“老虎”则会左右政策,通过弄权实现利益输送,而所谓政策,往往直接关乎很多人的命运。
所以,不存在“苍蝇”和“老虎”谁比谁危害更大的问题,而是危害面都广、都深。
没有“老虎”做后台的“苍蝇”不是好“苍蝇”;“苍蝇”是幼年的“老虎”,“老虎”是成年的“苍蝇”。
反对腐败需要不弃微末、不留死角,如果说打老虎需要壮士断腕的政治勇气,那么打苍蝇则更需要为民请命的政治决心。(综合华商、新华、中青报道)